1999年1月,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同业拆借、债券回购、现券买卖等业务,是全国首批加入同业拆借市场的地方金融机构之一。目前,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是财政部记账式国债和储蓄国债承销团团员,是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金融债承销团成员,同时也获得了广东省地方政府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资格。
多年来,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在金融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2015年-2018年, 连续四年被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评为优秀自营机构;连续四年被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评为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活跃交易商称号。2017年,被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评为优秀发行机构;被上海清算所评为年度债券净额自营清算优秀单位。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分设投资交易业务中心、金融同业业务中心、结算与风险管理中心,拥有一支熟悉国际国内金融市场、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较高的金融市场业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