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简介
打包放款,是指出口企业收到境外开来的信用证,出口企业在履行对外贸易合同的义务时,资金出现短缺,用该笔信用证作为质押,向东莞农商银行申请本币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出口货物的采购,或在进行加工、包装及运输过程出现的资金缺口。
2、办理条件
① 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进出口经营权、在东莞农商银行开有人民币账户或外汇账户的企业;
② 出口企业应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领取贷款证的企业。且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③ 申请打包放款的出口企业,必须是对外履行合同,履行能力强的企业。且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并已从有关部门取得信用证项下货物出口所必需的全部批准文件;
④ 进出口业务正常,出口收汇核销记录正常,无非法逃套汇及其他违反外汇管理政策的行为;
⑤ 当年或承诺在东莞农商银行的国际结算量同业占比不低于东莞农商银行对其贷款融资余额同业占比,且不属于挂靠经营出口企业;
⑥ 东莞农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