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下列机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批准终止营业并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现予公告:
一、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江蚬涌分理处
机构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江蚬涌分理处
机构住所:东莞市万江区莞穗大道蚬涌路口景鸿酒店1号、2号、3号、4号、5号、6号铺
机构编码:B1054U344190188
联系电话:0769-22271604(网点)
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宏业分理处
机构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宏业分理处
机构住所:东莞市塘厦镇可居酒吧街一区123-125号
机构编码:B1054U344190123
联系电话:0769-87728810(网点)
三、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涌川槎分理处
机构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涌川槎分理处
机构住所:东莞市麻涌镇川槎村市场
机构编码:B1054U344190082
联系电话:0769-88821742(网点)
四、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堂三涌分理处
机构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堂三涌分理处
机构住所:东莞市中堂镇中潢公路三涌路段
机构编码:B1054U344190270
联系电话:0769-88882546(网点)
五、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门新港分理处
机构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门新港分理处
机构住所:东莞市虎门镇新港南路
机构编码:B1054U344190141
联系电话:0769-85718703(网点)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