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您在我行账户资金安全,同时向您提供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我行将于近期开展单位及个人久悬不动户治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标准
(一)单位久悬不动户
满一年(含)未发生任何主动资金交易且未欠本行债务的单位人民币、外币活期银行账户。
(二)个人久悬不动户
满两年(含)未发生任何主动资金交易的个人人民币、外币活期银行账户(社保卡账户除外);同时账户不存在贷款还款、理财、公共事业缴费等签约业务的。
二、公告方式
自2025年11月27日起,我行将通过营业网点、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短信通知等方式进行客户公告。
三、久悬不动户管控措施
我行将于2025年12月10日,按照上述认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账户采取管控措施。其中,对单位账户采取资金只进不出的管控措施;对个人账户采取资金不进不出的管控措施。
四、账户避免转久悬不动户方式
如您的账户属于认定范围但仍需使用的,您需在我行管控之前任意办理一笔现金存取、转账或支付业务,避免账户被限制使用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五、久悬不动户转正常方式
若您的个人账户已被限制使用,您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折),前往我行营业网点办理不动户激活。若您的单位账户已被限制使用,您可持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批文等)、国地税(个体工商户未三证合一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时提供)、公章,前往您单位账户开户营业网点办理不动户激活。
六、特别提示
(一)管控期间,我行不会以短信或电话方式要求您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向指定账户进行转账转出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请您认准我行唯一官方短信服务号码956168。
(二)非法出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是违法犯罪行为,请您提高防范意识,切莫非法买卖账户,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如有疑问,或您发现资金支付业务受限时,请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0769-961122垂询或咨询网点工作人员。
由此给您带来不变,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