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农商银行”)董事会作出会议决议,云浮新兴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浮新兴东盈村镇银行”)董事作出董事决定及单一股东东莞农商银行作出股东决定,东莞农商银行拟吸收合并云浮新兴东盈村镇银行并将云浮新兴东盈村镇银行改建设立为东莞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吸收合并后云浮新兴东盈村镇银行将解散并注销法人资格,原云浮新兴东盈村镇银行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合并后存续的东莞农商银行承继。吸收合并事项尚需监管部门的批准,以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东莞农商银行注册资本688854.551万元人民币,云浮新兴东盈村镇银行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吸收合并完成后,东莞农商银行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云浮新兴东盈村镇银行将营业至东莞农商银行设立的分支机构开业为止,营业期间所有业务均正常办理。东莞农商银行设立的分支机构开业后,云浮新兴东盈村镇银行原有客户可到东莞农商银行分支机构继续办理相关业务。东莞农商银行债权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东莞农商银行提出要求;未提出要求的,不影响其对东莞农商银行合法享有的债权的有效性。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0769-21383221;陈小姐,0769-2286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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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