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广东金融监管局
近期,多地曝出不法机构或平台网络贷款乱象案件,不法分子借着消费者“急用钱、求就业、想解债”的心理,通过混淆概念、不实承诺、隐瞒成本等手段布设网络贷款陷阱,不少群众因此背负高额债务、遭遇信息泄露甚至卷入法律纠纷。广东金融监管局结合真实案例,梳理网络贷款乱象两大典型套路,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远离网络贷款陷阱。
套路一:
混淆操作盗办贷款,泄露信息强收费用。
不法分子冒充网络贷款平台以“低息放款”为诱饵,直接操控受害人手机办理网络贷款,隐瞒贷款信息、删除操作记录,再以“手续费、保证金、前置利息”等名目划扣高额费用,受害人最终背负高额债务,个人信息也随之泄露。
典型案例
范某等人从非法渠道购买具有贷款意向的客户个人信息,冒充“贷款经理”,以“高额低息”为诱饵将受害人骗至指定地点,诱骗受害人递交手机,直接用受害人手机操作办理网络贷款,之后删除相关数据隐瞒贷款事实。放款后再以手续费、平台保证金等名义骗取、划扣受害人资金。该团伙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主犯范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套路二:
砍头息+虚增债务,小额借款滚成巨额欠款。
部分网络贷款平台在发放贷款时,以“手续费、管理费”等名义直接扣除部分本金,即“砍头息”,让借款人实际到手金额远低于合同借款金额,却仍需按合同金额偿还本息,同时在合同中设置高额逾期利息、不合理债权转让条款,让债务雪球越滚越大。
典型案例
张某因急需资金,在某网络贷款平台签订4.5万元借款合同,约定年化利率12.95%,但平台扣除各类费用后,张某实际仅到手2.59万元。张某陆续还款3.7万元后提出终止还款,却遭平台拒绝。2024年,该平台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起诉张某要求继续还款。法院审理时发现,该平台不仅设置砍头息,还虚增债务、约定无效债权转让条款,最终驳回第三方公司诉讼请求。
广东金融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提升非法网络贷款识别能力,规避网络贷款陷阱,守护自身财产安全:
一是辨清宣传真伪,拒绝话术套路诱惑。
对各类平台以弹窗广告、“红包”形式宣传的“百分百放款、低息零费、几折解债”“领取现金红包提取至银行卡白用30天”等夸大化承诺保持高度警惕,此类宣传均为网络贷款陷阱的典型特征,特别是要求先缴费后提供服务的,应理性分析、多方查证。
二是核实机构资质,认准持牌金融机构。
办理贷款优先选择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可通过金融监管部门官网查询机构是否具备金融业务资质;选择教育、咨询类机构时,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其经营范围、行政处罚记录,远离无资质、经营异常的机构。
三是保护个人信息,审慎签署合同。
切勿将手机、身份证、银行卡交给他人操作,拒绝他人以“快速放款、协助办理”为由索要短信验证码、支付密码。签署合同时,看准合同实际性质,关注利息计算、收费标准、退款政策等核心条款,注意留存副本,拒绝签署空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