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自2025年3月1日起,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调整积存金业务优惠措施,执行标准如下:
类型 | 服务项目 | 适用对象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优惠措施 |
调整 | 积存金业务 | 对私 | 为客户提供积存金业务。 | 定期积存费率:0.5%; 主动积存费率:0.5%; 主动赎回费率:0.5%; 实物兑换费率:根据客户兑换的产品类型和重量收取。 | 定期积存费率:0.2%; 主动积存费率:0.2%; 主动赎回费率:0.2%; 实物兑换费率:根据客户兑换的产品类型和重量收取。 |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服热线0769-961122或垂询网点工作人员。感谢您对我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