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保障您的征信合法权益,确保征信信息的准确性,如您认为自身征信报告中存在我行报送的信息错误、遗漏,需向我行提出征信异议申请的,可携带本人/本企业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异议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我行各一级分支机构(包括东莞市内各镇区支行、南沙分行、横琴分行、惠州分行及清新支行),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提出异议申请。
我行将在收到异议申请后的20个自然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您。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