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银行的信任和支持。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自2025年5月2日起,我们将对部分银行业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账户业务跨网点办理业务的调整
我行将调整账户业务跨网点办理模式(业务跨网点办理指可以在我行非开户网点办理业务),以下业务不可跨网点办理,具体如下:
(一)个人业务调整。
1、凭存折及存单(无密码)取款、转账、销户业务。
2、2025年5月2日前开立账户的凭证件取款、转账业务。
3、个人活期印鉴账户销户业务。
(二)对公业务调整。
1、凭存折及存单(无密码)取款、转账、销户业务。
2、2025年5月2日前开立账户的凭证件取款、转账业务。
3、建立单独印鉴卡的单位定期类支取/销户(含整整定期、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智能存款)业务。
4、单位活期账户的变更(含不动户激活)、销户业务。
5、对公账户的凭证挂失/解挂/损坏更换、凭证密码修改/重置、修改支付条件、存折户与支票户互转业务。
6、印鉴业务,印鉴的新建、变更、注销等业务。
(三)其他。
其他有特殊约定的业务,以业务条款约定为准。
二、关于存量签约协定存款账号的计息规则的调整
我行将调整已签约协定存款账号的计息规则。在2025年5月2日前采用日均存款余额计算利息,在2025年5月2日起按日终存款余额计算。即若协定存款账户当日存款余额高于基本存款额度,高出部分按约定协定存款利率计算,基本存款额度部分按约定活期利率计算;若协定存款账户当日存款余额低于基本存款额度,则全部按约定活期利率计算。
三、关于社会保障卡医保账户结息日的调整
我行将调整社会保障卡医保账户的结息日,具体说明如下:
1、当年余额结息日、历年余额结息日均为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0日(即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结息周期为上一次结息日期次日到当前结息日期。
2、每年12月31日,计算12月21日至12月31日当年余额的累计积数,该部分余额暂不结息(到次年3月21日一并付息);计算12月21日至12月31日历年余额的利息(次年1月1日进行付息)。
四、关于存量单位账户信息识别卡、个人账户信息识别卡、对公贵宾卡的调整
我行将取消使用单位账户信息识别卡、个人账户信息识别卡、对公贵宾卡,启用单位服务卡,具体如下:
1、持有我行单位账户信息识别卡的对公客户,请凭原账户信息识别卡、经办人身份证件、单位公章到我行任一营业网点更换单位服务卡。如遗失单位账户信息识别卡,请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批文或批复)正本或副本、法人身份证件、经办人身份证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单位公章到我行任一营业网点更换单位服务卡。
2、持有对公贵宾卡的对公客户,请凭原对公贵宾卡、经办人身份证件到我行任一营业网点进行旧卡作废,原持有对公贵宾卡的对公客户仍保留享受中间业务手续费优惠的权益,无需再出具对公贵宾卡。
3、持有我行个人账户信息识别卡的个人客户,由客户本人凭个人身份证件即可办理支票购买、打印回单/对账单等业务,无需再携带个人账户信息识别卡。个人账户信息识别卡无需交回银行,由客户自行剪卡销毁。
4、单位服务卡的使用场景和开通方式详询我行营业网点。
五、关于个人支票户客户《手续费收取协议》终止的调整
我行将终止个人支票户客户的《手续费收取协议》,个人支票户客户如需办理银行收费业务,可以采取扫码支付、现金、出具相关支付凭证等方式办理。
六、关于对公客户《手续费收取协议》业务的调整
我行将停止受理对公客户新增签订《手续费收取协议》,存量已签订《手续费收取协议》的对公客户仍可以使用签约账户直接扣收银行业务费用。如客户已开立我行单位服务卡的,则《手续费收取协议》终止,客户可以使用单位服务卡、扫码支付、现金等方式办理银行收费业务。
七、关于停止受理低于6位密码账户业务办理的调整
我行将停止受理密码低于6位的账户办理业务,客户可到任一营业网点先办理密码重置为6位密码后,再办理业务。
八、关于存量签约支付密码协议变更的调整
我行将对存量已签约支付密码协议的账户,统一作注销协议处理。原已签订支付密码协议的,在2025年5月2日起,支票账户的现金取款、转账汇款和签约,无须再填写支付密码,支付密码不再作为支付条件附加使用。
九、关于密码安全保障业务的调整
我行将调整密码安全保障业务的规则,具体如下:
1、个人卡折、存单、国债凭证及单位结算卡密码错误次数锁定规则分为柜面渠道锁定规则及非柜面渠道锁定规则。柜面渠道累计密码错误次数达6次,或非柜面渠道累计密码错误次数达3次,则系统会对相关账户密码进行锁定,需要客户进行密码解锁或重置操作。
2、单位存折户、单位服务卡不设置密码锁定。
十、关于挂失及解挂业务的调整
我行将调整挂失业务及解挂业务的规则,具体如下:
1、个人客户遗失卡、存折、存单、UKEY、国债凭证的情况下,且客户遗忘密码,可以到任意网点办理挂失业务及即时补发相关凭证,并重置密码。
2、个人客户办理凭证挂失后,可以到任意网点进行解挂或补发凭证。
3、在2025年5月2日前已办理正式挂失业务的客户,在办理解挂或凭证补发时,可无需出具原挂失业务申请书。
4、对公客户遗失存折、存款证实书的情况下,且客户遗忘密码,可即时补发相关凭证,并重置密码。
十一、关于智能柜台回单打印业务的调整
我行将调整智能柜台回单打印业务的规则,具体如下:
1、我行将终止智能设备的《自助打印服务协议》,不再支持使用账户信息识别卡进行身份验证后打印回单。
2、停止使用回单查询密码作为单位存折户的回单打印业务的身份验证方式。
3、对公客户可使用“存折+支付密码”或“单位服务卡+服务卡密码”办理,系统验证成功后,即可打印相关账户回单。
十二、关于存折补登业务的调整
5月2日前,客户存折活期账户如存在多条未登折的记录,将合并为1条补登折数据进行打印,如客户需要详细业务信息,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任一营业网点打印对账单。
十三、关于柜台积分兑换、积分订单查询和积分明细查询业务的调整
我行将停止柜台受理积分兑换、积分订单查询和积分明细查询业务,客户可继续通过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和网上银行办理积分兑换、积分订单查询和积分明细查询业务。
十四、关于停止银行汇票业务的调整
我行停止受理银行汇票业务,具体包括银行汇票签发、银行汇票解付、银行汇票撤销、银行汇票退票、银行汇票挂失及解挂。
十五、关于对公账户对账业务的调整及存量个人对账服务协议的终止。
我行将调整对公账户的对账服务模式及终止存量个人对账服务协议,具体如下:
1、对公客户在我行开立本外币单位结算账户时,我行即与客户约定账户对账服务,对账单样式为余额对账,客户可按需与我行约定电子对账或纸质对账。我行将结合账户流水及账户风险情况,每月、每季或按账户异动情况产生对账单。存量客户可按需在开户网点修改对账信息。
2、我行对账渠道包括网点柜台、微信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智能设备以及邮政寄送。如对账方式为电子对账,自发出对账单日起15天客户未与我行进行对账,第16天我行将发送对账提醒短信。针对当月未完成对账的账户,次月将由我行网点人员进行电话对账提醒。超期未对账的,我行有权采取适当的账户管控措施,当客户完成对账后,控制措施将自动解除。
3、我行将终止存量的个人对账服务协议,如后续个人客户有对账服务需求,我行可视账户管理需要为个人客户提供对账服务。
十六、关于停用自转通业务的调整
我行将停用自转通汇款业务。自转通业务是我行根据客户委托,从指定账户内定期定额将款项划至约定账户的一种汇款业务。客户可通过我行柜面、手机银行、网上银行、ATM渠道办理转账汇款业务。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支持和积极配合!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联系我行营业网点或者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0769-961122,信用卡客服专线:4001-9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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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